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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质监测的基本概念

发布时间:2019-10-28浏览:564

水质监测的分类(功能)、对象
 
1.监测分类:
 
A监视性监测(例行监测)
 
(1)对污染源:污染物浓度、排放总量、污染趋势。
 
(2)对环境质量:a.环境介质(大气、水、土壤、生物)b.监测对象(化学、物理、生物)。
 
B.特定目的的监测。
 
C.研究性监测。
水质监测
2.监测对象:
 
水质监测可分为环境水体监测、水污染源监测、特殊水样。
 
环境水体、水质、水质指标,优先监测概念
 
1.环境水体:包括地表水(江、河、湖、库、海水)和地下水;包括水中的悬浮物、溶解物、底泥和水生生物等完整的生态系统。
 
2.水质:水的品质,指水及其所含杂质共同表现出来的综合特性。
 
3.水质指标:水中除水分子以外所含其他物质的种类和数量,是描述或表征水质质量优劣的参数
 
4.优先监测:对众多有毒污染物进行分级排队,从中筛选出潜在危害性大,在环境中出现频率高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和控制对象。对选上的污染物进行的监测即为优先监测。
 
水质标准的六类两极
 
1.六类是环境质量标准、污染物排放标准、环境基础标准、环境方法标准、 环境标准物质标准、环保仪器设备标准。
 
2.两级是国家环境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。 
 
质量标准与排放标准的区别
 
两种标准都是对水中杂质含量或水质指标进行限制,但质量标准的水体是可用水,而排放标准内的水是可排放的废水。
 
水质监测的任务和目的
 
1.提供数据供评价水体环境质量使用;
 
2.预测水体污染变化;
 
3.判断水污染对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的影响,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实际效果;
 
4.建立和验证水质模型提供依据。
 
水质监测:通过对影响水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,确定水环境质量(或污染程度)及其变化趋势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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